计算机易损配件的报废、计算机软硬件升级、维修和易耗品的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教学和办公用计算机易损配件的报废、计算机软硬件升级和易耗品的采购行为,保证学校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资金的合理使用,特指订本制度。一、添置计算机配件,计算机的升级1、添置配件    我校计算机凡需加装声卡、网卡、耳麦、音箱等配件,200元以内由需要部门文字函告远程教育信息中心办理;不足二千元由分管物资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远程教育信息中心实施;超过二千元由远程教育信息中心提出技术要求后,财务处组织招标采购。2、计算机升级    我校各部门计算机凡需扩充内存、硬盘、更换主板,运作过程同上。二、计算机配件的报废和更新    计算机的主要部(配)件如软驱、光驱、硬盘、主板等若有损坏需更换,价格200元以内由设备科认定后直接更换,价值200元以上由设备科、使用部门、学校物资管理部门共同认定,填写《设备(配件)报废、更新卡》,报校领导审批后,作损失处理并予更新。三、计算机易耗品的采购    计算机的易耗品主要是指打印纸、打印墨粉、彩粉等物品,由学校物资管理部门采购,远程教育信息中心应予协助。四、计算机的维修    保修期内计算机的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故障,原则上由远程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排除,各部门用于部门工作的专用软件,由各部门自行维护;保修期内计算机的硬件故障由使用部门报告校物资管理部门由保修公司承担;保修期外的计算机故障,由远程教育信息中心排除。 五、其它    今后,凡学校出资购买的计算机及部(配)件,应有远程教育信息中心参与技术意见和验收,未经远程教育信息中心组织验收的计算机及配件,财务部门不予报销。附件:设备(配件)报废、更新卡片。